政府也承認『兇宅』!這是什麼邏輯?

2013060608:57
 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,的確是不可思議的!包括政府明文承認『兇宅』屬於影響房價條款這回事!(法院判決)真的讓人覺得不可思議!

  我個人是傳統客家人,心中的傳統思考觀念,也是有鬼神之說!但是,那是屬於我心靈層次的個人思想問題!

  在很多的民間信仰中,有各種宗教儀式去洗滌人們心中的創痛!但也存在不同宗教信仰對於死亡這種事情完全不同的心靈看法!有些人認為的厲鬼魔神!在某些人認為可能不是那麼一回事!政府對於不可測,純然屬於心裡層面因素的東西,不應該站在『承認』的角度去判定!否則政府豈不就是鼓勵怪力亂神之流!如果政府崇尚怪力亂神,凡事占卜即可!何需政府存在?

  俗謂,福地福人居!也稱風水輪流轉!怎會有永遠的兇宅呢?請問兇宅折舊年限多久呢?(多久之後不算兇宅)這些都是判定兇宅這件事的主官者!所必需面對思考的!有誰保證在某一間房子恆久沒有存在『不愉快』的死亡!為什麼只有兇殺!自殺算兇宅?

  那又為什麼兇宅拆掉後重建就不會是兇宅了!既然厲鬼是存在的!那厲鬼沒房好居住!豈不遊走進入原非兇宅之屋居住呢?那政府豈不要判定厲鬼走向何方?那一間良宅又無辜被厲鬼所佔,變成兇宅了?.....

  我個人覺得,政府公權力機關介入判決承認『兇宅』這件事!是荒謬到極點!這是純然民間信仰問題!應該由民間信仰機制解決!不應加以判決!應該直接駁回!